你能想象一个律师因行贿30万元被认定”金额较少”而免于处罚吗?这起发生在西安的离奇案件,无疑让众多网友大跌眼镜、群情汹汹。
根据西安市公布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陕西尊本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涛因向法院法官的妻子行贿30万元,被免于执业停止6个月的处罚,理由竟是”金额较少,并能主动配合调查”。
一听到”30万元较少”,不少网友登时表示不可思议,纷纷吐槽这笔钱对普通老百姓来说根本不算小数目。有人调侃说,自己月薪5000元,要干8年才存得了30万;”低保户每月仅几百元,30万够他们吃上80多年”。
一些网友则是讽刺地说,以后大伙儿直接光明正大地行贿就成了,30万元不算事。
种种声音无不在表达一种质疑和不屑,认为将30万元行贿视为”较少”是一种对法律的公然蔑视和歪曲。专家学者的评论或许能说明问题的另一个症结。
有法学专家表示,这起案件存在明显的”以罚代刑””以罚替刑”问题——本应追究刑事责任,结果却被轻松地免于行政处罚;评判”金额较少”本身就有严重的法理混淆。
有一些地区的相关部门和专家指出,行贿30万元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应被认定为”金额较少”。相较于最高法院明确的4万元以上为巨额财物的罪量刑标准,30万无疑已属重罪。
我国刑法对于贿赂行为的确立了严格的罪与非罪、轻与重的划分标准,决不容许这种任意评判和歪曲适用法律。这份处罚决定明显存在很大的法律瑕疵和道德困境。
一些法律界人士也表达了类似的观点,他们认为此案折射出了一些地方对重大违法行为仍存在侥幸心理和错误认知。一旦法律在这样的案件中失去应有的权威性,社会将无法真正确立法治理念。
我们期待相关部门能引以为戒,坚决摒弃”杀熟”思想和徇私舞弊行为,真正树立法治观念,还法律以应有的神圣性和权威。唯有如此,社会才能重拾对公平正义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