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江最近出了个”奇葩”!一个40岁的三娃妈,不务正业天天在街上到处撒欢儿,还把自己的”壮举”发到网上炫耀。啧啧啧,这是要闹哪样?警察蜀黍看不下去了,直接把她”请”进局子里好好聊聊。
最近香港街头可热闹了,一位40岁的”辣妈”李女士成了名副其实的”网红”。这位阿姨可不得了,自去年7月以来,在社交平台上狂发120条不雅视频和照片,简直是要上天啊!从闹市街头到行人天桥,从郊野公园到公共交通,这位阿姨的”艺术创作”可谓是无处不在。啧啧啧,这操作,连老司机都直呼”666″!
说起来你可能不信,这位”网红”阿姨可是有3个娃的妈妈,平日里在餐厅当服务员,住在观塘翠屏北邨,怎么看都是个普普通通的”良家妇女”。可谁曾想,这位阿姨居然有着不为人知的”特殊爱好”。她在自己的社交账号上大言不惭地自称”良家妇女,但喜欢露出”。嚯,这话说的,咱们普通人还真接不住啊!
阿姨啊阿姨,您这是要闹哪样?街头秀就算了,您还把视频往网上一放,这不是存心让人看吗?这下可好,不仅自己”火”了,连警察蜀黍都惊动了。警方一看这架势,哪能坐视不管?立马展开调查,最后在7日将这位”网红”阿姨给”请”进了局子。
警察蜀黍可不是吃素的,一上来就给阿姨安了两个”高大上”的罪名:”猥亵裸露身体”和”发布淫亵及不雅物品”。这下可把阿姨给整懵了,估计她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一时兴起的”艺术创作”,居然能换来这么”高规格”的待遇。
观塘警区科技罪案调查组的邓智成主管对这事儿可是相当不满。他一脸严肃地表示,警方对这种为满足一己私欲、不负责任在公众场合裸露身体并作出各种淫亵及猥亵行为的人,予以强烈谴责。这话说的,那叫一个义正辞严啊!
邓主管还补了一刀,说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社会道德和法律法规,还对网上的年轻人和儿童造成了严重的心智影响。这话说的,让人不禁想起那句老话:”大人的世界,小孩不懂”。可是阿姨啊,您这么做,连大人都看不懂啊!
说到法律,咱们可得好好普及一下。根据《刑事罪行条例》第148条,在公众地方猥亵暴露身体,最高可罚2000港元还要坐牢半年。要是按《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来算,发布淫亵物品最高可罚100万港元,还得蹲局子3年!这下可好,阿姨您这是要赔了夫人又折兵啊!
这事儿闹得,可真是让人哭笑不得。阿姨啊,您说您一个”良家妇女”,干嘛非要搞这出?您要是真想出名,不如去参加个厨艺大赛啥的,说不定还能当个”美食主播”呢!这样既能出名,又不犯法,多好啊!
话说回来,这事儿也给咱们敲了个警钟。网络虽然很自由,但可不是法外之地。咱们在网上发布内容,可得掂量掂量,别为了一时爽,搭上自己的前途。特别是有娃的父母们,更得注意自己的言行,别让孩子看了笑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