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对于”保安”这个职业的期望,从字面意义上看,就是能够保障人身安全。可是现实往往与期望有差距,很多所谓的”保安”人员,由于年龄或者其他原因,实际上已经无力履行保护职责了。这不仅让人们对他们的称呼产生了质疑,也让人对自身安全的信心有所动摇。
如果一个人手无缚鸡之力,却被冠以”保安”这个职务,未免有些自相矛盾。这会让人们对这个称呼产生误解,以为身边有所谓的”保安”在场就万无一失了;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人们又会倍感失望,对这个职业的信任也将打了折扣。
对于那些已无保护能力的从业人员,继续使用”保安”这一称呼,确实会引起一些不良影响。
对于这部分人员来说,我们是否就应该另行”改名”呢?这样做一定程度上能够避免称呼与实际情况的矛盾。光是改名是否就能解决问题?重点难道不是应该思考如何真正地保障人民的人身安全吗?
单单将”保安”一词作为替罪羊,未免有些过于简单化了。我们不能回避的是,现有的保安制度及其运作模式,是否真的能够适应当前社会的安全需求?比如说,一些老龄保安人员究竟是出于什么原因被雇佣?有没有其他更合理的安保方式?
正所谓”对症下药”,要从根源上解决保安职能的弊病,光改个名是远远不够的。
我们需要重新审视保安行业的用人标准、职业培训、执业资格等制度,构建一个科学管理、精兵作战的高素质保安队伍;与此同时,也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完善,为保安公司及其人员的履职行为营造良好环境。
只有这样,保安这一职业才能真正担当起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重任,也才不会让他们的称呼再次被质疑。
保安职能能否发挥作用,不应拘泥于称呼是否恰当,而需要着眼于制度层面的完善与创新。让我们共同期待,通过各方的努力,人民的安全感能够得到更大程度的提升和保障。